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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國家層面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出臺|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

發表時間:2023-09-20 09:49

9月18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為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建設,規范電力現貨市場的運營和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日前組織制定并發布《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這是我國首個國家層面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對于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提升電力安全保供能力,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由點及面 構建全國電力現貨市場網絡


電力現貨市場是反映電力供需形勢的“風向標”。2017年起至今,我國先后兩批現貨試點地區開展了各具特色的實踐探索。試運行周期不斷拉長,經營主體逐步多元,市場價格優化發用電行為的引導作用不斷顯現。


為進一步鞏固市場建設成果,推動電力現貨市場積極穩妥有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基本規則》。《基本規則》出臺的目的在于對已實現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進一步規范引導,實現健康持續發展;并為尚未開展電力現貨市場運行的地區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探索提供可借鑒的經驗,降低試錯成本。


同臺“競技” 助力電力系統協調、高效、綠色運行


建立適應新能源特性的市場機制,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是《基本規則》的一大看點。


電力現貨市場分時價格的信號作用,可鼓勵火電機組提升運行靈活性,促進源網荷儲協同互動,充分釋放系統整體調節能力。同時,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市場方式促進變動成本更低的新能源優先消納,實現新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協同消納。


未來,隨著市場機制的進一步建立健全,可更好地激勵新型主體充分發揮靈活調節能力,引導用戶由“按需用電”逐步向“按價用電”轉變,有效提升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和靈活性,實現源網荷儲各環節靈活互動,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供機制保障。



亮點設計 完善全國電力市場體系建設


結合“雙碳”目標和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新形勢、新要求,《基本規則》主要進行了三方面制度性設計。


一是針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路徑有待進一步明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運營流程需要進一步規范等問題,在《基本規則》中明確了電力現貨市場近期和遠期重點任務,從市場規則發布、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經營主體培訓與規則宣貫、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市場風險防控等方面,明確了電力現貨市場模擬試運行、結算試運行和正式運行等不同階段的啟動條件和工作內容。


二是針對電力市場需要一體化推進,特別是加強電力現貨交易與相關交易和機制的統籌銜接等問題,在《基本規則》中設置了市場銜接機制章節,對現貨與中長期、輔助服務、代理購電、容量補償的銜接提出了各方達成共識的原則性要求。例如,中長期交易要約定分時電量、分時價格、結算參考點等關鍵要素,推動調頻、備用輔助服務與現貨市場聯合出清,探索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等。


三是針對市場運營風險防范,在《基本規則》中設置了風險防控章節,對市場風險分類提出了防控與處置機制,明確了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市場運營機構在市場風險防控中的職責分工,提出了市場風險監測以事前、事中為主,市場風險處置以事中、事后為主的風險防控原則。